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第二批青浦区品牌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6/9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期间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做好2020年青浦区品牌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十七条意见》(青府发〔2020〕3号)、《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青府发〔2019〕10号)精神,推动品牌建设资金“零跑腿、零见面”在线审批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获得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验室认可、CMA资质认定、参与制修订标准等项目的组织。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项资金的组织必须符合《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青府发〔2019〕10号)的相关规定。

 

三、资金支持方式和额度

(一)节能产品、低碳产品认证等项目

对首次获得节能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等项目,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SA8000以及地理标志等项目,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实验室认可的机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资质(CMA)认定的机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参与制修订技术标准项目

企事业单位参与制修订国际技术标准发布后,按上级部门核准的资助金额给予1:0.5匹配。企事业单位参与制修订国家技术标准、行业技术标准发布后,对第一起草单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第二至第三起草单位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参与制修订地方技术标准发布后,对第一至第三起草单位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主导制定团体(联盟)标准的社会团体,给予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承担不同标准起草项目的企事业单位,按照就高原则给予一次性补贴,不重复享受;对同一单位一年中有多个标准化项目符合奖励条件,奖励项目不超过2个。多个单位同时承担同一项目的,原则上只对本区参与程度最高的一个单位予以资助。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网上申报请登陆“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http://cyfz--shqp--gov--cn.hypdncy.com/”操作。请各组织按照2020年度青浦区品牌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要求(可直接在“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上下载),准备申报材料,并将所有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街镇(区管企业)审核、盖章确认。

(二)街镇(区管企业)核定纸质申报材料并通过网上审核后,请各组织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报送至: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科。区市场局将对纸质材料和线上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材料完整性后报区产业政策推进办公室。

(三)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以活页夹形式成册。

(四)项目申报时间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23日。

 

五、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址: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科

(青松路175号1102室)

联系人:张老师、任老师

联系电话:39258029

邮箱:qpzlkmsa@163.com

 

附件:1、申报专项资金注意事项

2、《青浦区自主品牌奖励经费申请表》填表说明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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