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张江科学城“十二五”政策延续 企业补贴兑现受理通知
发布时间2020/3/16

张江科学城各相关单位:

请获得“十二五”期间相应资格认定,政策年限未执行完毕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申报2019年度补贴认定,内容如下:

 一、材料清单

1、2019年度审计报告(含年度决算会计报表);

2、2019年全年入库税单;

3、申请企业纳税汇总表(样表见附件1);

4、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季度)、增值税/营业税(月度)纳税申报表;

5、张江科学城财政扶持综合评价表(样表见附件2);

6、项目资金申请表(样表见附件3)

7、企业申报承诺书(样表见附件4)

8、高新技术附报资料表(样表见附件5)。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须增报高新技术附报资料表。

9、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备注:

1、存量企业涉及基数核定须增报核定基数相关资料,涉及相关业务补贴须增报业务形成的收入占总收入相关情况,相应情况说明及承诺书等资料。

2、上述材料请加盖公章(财政补贴企业基本情况表另需加盖银行账户三联章),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受理地点。

二、申报流程

1、“上海浦东”(http://www.pudong.gov.cn)网站登录“财政扶持申报”,企业需要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

http://www.pudong.gov.cn/shpd/news/20160607/006002_34f6acc5-4188-486b-b43c-3cbf1805ad00.htm)。

2、企业提交网上申请后,请自行留存相关纸质材料,待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后通知再行提交纸质材料。

三、“十二五”与“十三五”政策衔接过渡事项的说明

若企业已获得新区“十三五”有关政策的资格认定,且可以按照“十三五”资格申请2019年度扶持,则“十二五”未到期政策自动作废,企业不得再申请“十二五”延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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