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金山区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2/25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推动我区传统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培育信息产业发展,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和助推作用,根据《关于修改<金山区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金府规发〔20193号)要求,现就开展2020年度金山区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在金山区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组织(不包括全额拨款的机关和事业单位)。

(二)申报单位必须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填报项目需实现的相关经济、技术指标以及资金落实情况。

(三)项目建设执行期一般在两年内(不超过2021531日)。

(四)对于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企业(证书有效期内)首次申报信息化建设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支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五)对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并取得明确效果的信息化技术服务和产品以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支持(需提供相应材料)。

二、申报方式

(一)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

(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需登录“金山区科技资源管理平台”(http://xmsb.jinshanqu.net)进行在线注册,注册后在线填写《2020年度金山区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并上传《2020年度金山区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等相关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3251600时。

(三)书面申报:申报单位须将申报材料送至纳税所在地主管单位(联系人详见附表)进行推荐盖章,并于415日前将盖好主管单位公章的书面申报材料送至区科委信息化推广科。

三、申报材料

(一)《2020年度金山区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网上填报,在待评审状态下在线带水印打印,加盖企业纳税所在地主管单位公章);

(二)《2020年度金山区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三)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申报单位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或2019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六)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须有法人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名,详见附件2);

(七)项目相关科研成果证明文件复印件;

(八)企业2020年一季度两化融合评估调查问卷,需登陆上海市两化融合评估系统http://shpg.cspiii.com/User/Login,注册填报并下载;

(九)其他相关材料。

书面申报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所有书面申报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上述顺序排列,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一式五份。

https://www.ibangkf.com">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