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奉贤区企业技术改造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6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和支持企业实现内涵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和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按照《关于印发〈奉贤区企业技术改造专项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奉经(201792]的要求,从202011日起开展2020年奉贤区企业技术改造专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和标准

 技术改造是指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内涵式发展的投资活动。

项目采取一次核定支持金额、验收后一次性拨付专项支持资金的方式。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的方式安排使用。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低为核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最高不超过10%(优先支持设备投资),每个项目的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二、项目申报条件

申请专项支持资金支持的技术改造项目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上海市及本区产业导向,且未纳入负面清单、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企业;

(二)项目单位在本区注册满三年且交税满两年,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良好、纳税正常,具备项目实施的资金实力和人才队伍;

(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且用于生产一线上的设备改造和技术改进的投资金额不低于240万元。

三、项目申报材料

(一)奉贤区企业技术改造专项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上年度企业财务年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

(四)符合环保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五)其它与项目相关性的材料,如企业资质证书、政府或行业协会等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

  四、申报时间

  奉贤区技术改造专项申报工作常年受理。企业可通过注册地的主管部门或上海奉贤区企业服务信息互动平台(http://www.67156715.com)查看申报所需资料,或电话(02157420857)咨询区经委技术改造科。

五、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材料由各镇(开发区、集团公司)进行初审,对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予以退回或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在限定时间内补齐。项目初审通过后,由各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报送我委。

 六、监督管理

 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奉贤区企业技术改造专项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委举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向红、范晓燕

    联系电话:57420857

 

 

 

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

                                        2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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